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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出台《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“十三五”规划》
来源: 济宁晚报 发布日期: 2017-09-20 浏览次数: 保护色: 字号:[ ]

近日,《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“十三五”规划》已正式印发实施。根据《规划》,我市将从空气、水、土壤、农村环境和环境安全等多个方面改善环境质量和提升环境保护水平。其中,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将比2013年改善50%左右,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2%,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,入湖河流断面水质全部稳定达到III?类标准。此外,我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将实现100%。
  空气:
10月底前,市、县主城区实现煤炭清零

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方面,我市将继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,控制煤炭消费总量。根据《规划》,今年10月底前将实现济宁主城区(外环路以内)和县(市)主城区天然气全面供应到户,实现所有煤炭“清零”。
  同时,每个县(市、区)都要完成城乡结合部、乡镇驻地和农村等地1万户以上气代煤、以电代煤工程。到今年年底,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要率先完成散煤治理;到2019年,城乡结合部和乡镇驻地普及使用洁净型煤等清洁能源,农村地区禁止销售和燃用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劣质散煤。
  今年10月底前,我市将完成全部违法“散乱污”企业取缔工作,并将加强主城区小火电机组整治整合,优化煤电产业布局,落实鲁鑫集团、鲁抗医药等“退城进园”机组关停任务,有序推进主城区新建“上大压小”火电项目小机组关停替代工作,逐步解决煤电围城问题。到2020年,实现县以上集中供热全覆盖,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5%以上,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行集中供热试点。
  水:防治城镇生活污染,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

我市将对全市重点河流“河长制”进行优化调整,建立市、县、乡、村四级河长体系,实现全市14条重点河流和9条支流“河长”全覆盖,各县(市、区)定期向社会公开未达标控制单元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情况。同时,严格环境准入,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,将高耗水、重污染的建设项目列入负面清单。在南水北调重点保护区、泗河源头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敏感区域,对造纸、原料药制造、有机化工、煤化工等重点行业实行限期搬迁。今年年底前,各类工业集聚区(数量)全面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。
  在城镇生活污染防治方面,我市将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。开展济宁都市区(含济宁城区、曲阜市、邹城市、嘉祥县)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,公布黑臭水体清单、治理责任人及达标期限,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,至少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治理情况,按时完成国家、省下达的黑臭水体消除任务。
  此外,按照“城边接管、就近联建、鼓励独建”的原则,我市将合理布局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,到2020年,全市、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%、85%以上。所有重点镇和南水北调沿线重点保护区内所有建制镇实现“一镇一厂”。
  土壤:到
2020年,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%以上

按照土壤污染程度,我市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,分别是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农用地、轻度和中度污染的耕地和重度污染的耕地。对于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,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。对威胁地下水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,有关县(市、区)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,探索严格管控类耕地退耕还林。
  我市将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强制调查评估制度,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、污染地块修复与土地再开发利用协同一体的管理与政策体系。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,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,可进入用地程序。自2018年起,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,由所在地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。到2020年,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%以上。
  根据《规划》,我市将严格用地准入,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,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。同时,严格环境准入,禁止在居民区、学校、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、焦化等行业企业,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,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、危险废物处置、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。
  农村环境:明年年底基本实现农村

  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我市将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,到2020年,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864个,其中,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355个,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409个,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10个,综合类项目90个。到2018年底,改造农村厕所106万户,基本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。
  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,我市将优先实施沿河、沿湖村庄环境基础设施统一规划、统一建设、统一管理,将城镇周边的村庄和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污水、垃圾处理处置体系。远离城镇的社区、集中连片村庄因地制宜建设环境基础设施,落实保留村庄整治提升工程实施,完善农村生活垃圾“村收集、镇转运、县处理”模式,鼓励就地资源化。到2020年,全市村庄污水处理率达到35%,农村新型社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%,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%。
  同时,制定实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,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,以微山、鱼台等环湖的县为重点,全面推广使用低毒、低残留农药,推广测土配方施肥、精准施药技术和机具,禁止使用不符合农业灌溉标准的污水灌溉农作物。
  环境安全:全市城镇饮用水源地

  2020年得到全面保护根据《规划》,我市将强化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。各县(市、区)和供水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定期监测、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、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,自2018年起,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相关信息。加强城镇供水水网和水质监测能力,严厉查处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,确保城镇供水安全高效。到2020年,全市城镇饮用水源地得到全面保护,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III类。
  在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方面,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普查,建立全市危险废物重点单位清单并动态更新,推动企业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。实施危废、固废规范化整治行动,督促企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,实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。

  我市还将以核与辐射、重金属、化学品、危险废物、持久性污染物等相关行业为重点,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,建立重点环境风险源、敏感目标、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基础数据库,并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,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,严格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监管。 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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